为了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查看。

知道了

科室简介

高压氧室简介

 

枣庄中心医院高压氧室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已有30年历史,于2016年新建双舱4门全电脑控制22座氧舱,作为薛城及新城周边唯一一座大型空气加压舱,氧舱配有舱外负压吸引器、舱外心电监测,为就诊患者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科室人员配备优良,技术及服务一流,现有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2人,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1人,技师1人,年治疗5000余人次。

高压氧治疗范围①一氧化碳中毒及迟发性脑病、其它有害气体中毒;②心肺复苏后急性脑功能障碍;③颅脑损伤及并发症;④脑出血、脑梗死、慢性脑供血不足⑤脊髓损伤骨折及骨折后骨愈合不良 断肢(指、趾)再植术后⑥突发性耳聋⑦气性坏疽⑧新生儿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脑瘫、孤独症⑨其他:高原反应、减压病等疾病

高压氧治疗还具有保健作用:①消除疲劳、改善亚健康状态、提高记忆力;②有助于改善男子性功能,提高精子质量;改善女性子宫内膜容受性;抗衰老、养颜美容,大于90天吸氧延长染色体端粒、增加寿命。

高压氧治优势:高压氧与药物联合应用,比单纯服药治疗效果好氧可“异病同治”身体所患疾病可同时治疗高压氧不但不损伤器官,而且改善心、脑、肝、肾等器官功能。

 

科室位置:医院北门东200米(高压氧室);

咨询电话:0632-4060561;18106320932

 

顶部

法律声明

×

1、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为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或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违者我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除注明“来源: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的内容外,本网以下内容亦不可任意转载:

   a.本网所指向的非本网内容的相关链接内容;

   b.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内容;

   c.未由本网署名或本网引用、转载的他人作品等非本网版权内容;

   d.本网中特有的图形、标志、程序等;

   e.本网中必须具有特别授权或具有注册用户资格方可知晓的内容;

   f.其他法律不允许或本网认为不适合转载的内容。

3、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不得进行如下活动:

   a. 损害本网或他人利益;

   b. 任何违法行为;

   c. 任何可能破坏公秩良俗的行为;

   d. 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引用本网内容;

5、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6、下列情况时本网站亦毋需承担任何责任:

       a.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b.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c.本站无法对连接之网站内容及广告内容进行监管,请自行判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如发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不正当连接或不正当经营的场所,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本站会在第一时间受理。

     d.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7、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网站法律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


网站地图

×